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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提出與明朝議和,條件并不苛刻,崇禎帝卻為何拒絕?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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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2年,大明王朝已經處于風雨飄搖的境地。關外的清軍取得松錦大戰的勝利,不僅奪取了遼西地區,還擊破明軍主力十三萬;關內的農民起義軍發展迅速,李自成包圍開封,張獻忠攻克襄陽,明朝統治岌岌可危。在這種情況下,崇禎帝主動派出使者,想與清朝議和,然而崇禎帝卻拒絕了清朝的條件,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1618年,努爾哈赤攻取撫順,揭開了明清戰爭的序幕,此后雙方戰事不斷,但是也經常有使者往來,商量議和的事情。最初提出議和的是后金,不過明朝的態度十分鮮明,「大彰撻伐,以振國威」,「務期殄滅,以奠封疆」。然而現實很殘酷,明朝越打越弱,后金越戰越強,戰爭的主動權完全落入后金手中。

此時明朝國內又爆發了大規模農民起義,加上自然災害等因素,嚴重威脅著明朝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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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松錦大戰爆發后,明朝完全陷入被動,在這種情況下,朝中許多人認為應該和清朝議和。主和派的代表人物是當時的兵部尚書陳新甲,并得到了內閣大學士謝升的支持,崇禎帝「尋諭新甲密圖之,而外廷不知也」。

于是在崇禎十五年三月,明朝派職方司郎中馬紹愉為使者,前往沈陽與清朝議和。皇太極同意與明朝議和,「報書許之,以書授紹愉,遣人護送」。這年五月,馬紹愉率領九十九人的議和使團再次來到沈陽,還攜帶著一封崇禎帝的詔書。不過皇太極看完崇禎帝的詔書后,非常不快。

這封詔書是以給陳新甲為名的,并不是直接給清朝方面的。皇太極認為,「既與我國書,何云諭兵部尚書」,「札內藐視我國,實無心講和」。不過皇太極還是明確提出了議和的條件,并讓馬紹愉將書信帶回北京,交給崇禎帝裁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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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皇太極都有哪些具體的條件呢?

議和條件大體可以分為四方面的內容:其一,兩國平等交往,崇禎帝要承認清朝的存在;其二,「每歲貴國饋黃金萬兩、白金百萬兩,我國饋人參千斤、貂皮千張」;其三,約定邊界,「以寧遠雙樹堡中間土嶺為貴國界,以塔山為我國界」,開放互市貿易;其四,彼此護送逃人。

客觀的說,按照當時雙方的實力對比,這份議和條件并不苛刻,但是崇禎帝卻斷然拒絕了,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原來就在明清雙方暗中議和的時間,陳新甲走漏了消息,議和的事情暴露,遭到言官的猛烈抨擊,輿論鼎沸。崇禎帝為了平息眾怒,也為了推卸責任,居然把陳新甲當成替罪羊,將其斬首。

崇禎帝拒絕清朝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其一,崇禎帝的天朝意識作祟,身為天子,他不愿意承認清朝,畢竟努爾哈赤原本是明朝的臣子。其二,朝野輿論的壓力。陳新甲泄密后,遭到朝野的抨擊,輿論普遍反對議和。其三,崇禎帝沒有擔當,做事猶豫只顧虛名。由于沒有接到明朝的回復,這場議和宣告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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