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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為何將妹妹以皇后禮下葬?千年後謎團揭開:墓中壁畫不光彩
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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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

陜西省考古研究所、陜西歷史博物館和昭陵博物館在法國巴黎「陜西歷博之友」協會的資助下,聯合組成新城長公主墓考古隊。

對位于陜西禮泉縣煙霞鄉東坪村北,西北距唐太宗昭陵陵山的九山主峰約1.5公里的新城長公主墓(唐太宗李世民幼女,母為長孫皇后,唐高宗李治嫡親妹妹)進行發掘清理。

此次聯合考古隊對新城長公主墓的發掘為搶救性發掘,長公主墓此前已被盜墓賊盜挖。

由于長公主墓已經被盜挖,考古隊并沒有在里面找到特別珍貴,及具有歷史性意義的文物,但是也并非是一無所獲。

考古隊在對墓中那些被挖去臉面的侍女壁畫進行深入研究后,揭開了一個千年前有關新城長公主身后事的真相:唐高宗李治為什麼會下旨以皇后禮下葬自己的嫡親妹妹新城長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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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知道新城長公主是以皇后禮下葬的,可是在此前新城長公主墓未被打開前,很多人都誤以為「(新城長公主)葬事宜依后​禮」的「 后禮」是葬禮和陵墓規格都以皇后規制而行。

但是,自新城長公主墓被打開后,這一傳聞便被擊破,事實上新城長公主只是葬禮規格依后​禮,陵墓規格卻仍然是公主規制而非皇后規制。

據唐書記載,新城長公主去世后,唐高宗李治親自主持葬禮,皇后、皇太子以及親王、王妃皆服喪哭陵,可見當時新城長公主的葬禮是遠超公主葬禮規制的,與皇后葬禮規制相等。

當然,我們今天說的不是新城長公主的「后禮」規制,而是說說那些被挖去臉面的侍女壁畫意味著什麼,為什麼說它能揭開李治把親妹妹以皇后禮下葬這一千古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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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唐高宗李治用情最深的人,有人說是后來成為大周皇帝的武則天。

的確,李治對武則天用情很深,深到可以不顧世俗眼光與滿朝文武的反對,將曾經父親的女人武則天接回宮中冊封為妃,甚至封為皇后;深到可以讓出部分皇權,讓武則天與自己并列​二​​圣​,同掌大唐天下。

然而,對武則天的用情卻不是李治最深的,他用情最深的還是自己的2位嫡親妹妹晉陽公主和新城公主。

對武則天的情,李治是帶私心的,若武則天不是長得很美艷,李治恐怕也看不上她,因此他們之間的感情實際上是不牢靠的。當時在武則天幾乎已經架空李治,獨掌皇權之時,李治對武則天所謂的感情,便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直至意欲將武則天誅殺。

對晉陽和新城,李治卻是不夾帶任何私心的,無論她們做出什麼事情,哪怕是造反,李治也不會對她們起任何的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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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對她們的感情,是真摯且牢靠的,是沒有半點私心,是絕對無私的。

封建時代,皇權至高無上,皇帝的意志可主宰世間的一切,包括人的生死與富貴。

簡單地說,一個人只要得到皇帝的恩寵,那便是世間無人可敵,哪怕是一介女流之輩亦可一朝入龍門,成為權傾朝野的存在。

比如東漢末年漢靈帝之妻何皇后,何皇后本是屠夫之女,是當時最為底層的存在,可就因漢靈帝的恩寵便一朝成為全天下最有權勢的存在,一度與其兄何進執掌整個東漢天下。

再比如武則天,武則天若不是得到李治的恩寵,以她一介女流之輩,別說是成為日后中國唯一的女皇帝,就連見朝堂官員的資格都沒有,可就因李治的寵愛,她便可執掌整個天下,直至成為至高無上的女皇帝。

故而,若是得到皇帝的恩寵,那她或他可真的就是要風得風要雨的雨,走上人生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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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長公主她就是這麼一個幸運的人,而且還是無比的幸運。

她不但生在皇室家族,從小衣食無憂,而且不僅得到一位皇帝的恩寵,還是兩位皇帝的恩寵,即唐太宗李世民和唐高宗李治。

新城是唐太宗李世民和長孫皇后所生的最小的女兒,不但是太宗嫡出之幼女,也是太宗諸子女中之幼女,加之長孫皇后前面所生的2個女兒長樂公主和晉陽公主都早夭。

故而,新城長公主一出生便被李世民視為掌上明珠,極其疼愛。

李世民到底對新城疼愛到何種程度呢?

唐玄宗之前,尚未出嫁的公主不會被賜予封邑(在唐代只要獲​封封​邑,封邑內所征收的租調錢糧、布帛皆歸獲封者所用),宮中生活用度悉​有​國庫供給,只有出嫁后方會被賜予封邑。

這個規矩在唐初輕易不會被打破,即使是恩寵如太平公主那般也未被打破,太平公主直到出嫁后才獲賜三百五十戶的封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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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個規矩放在新城面前卻成為了一個擺設,被李世民斷然打破。

新城長公主至8歲時,李世民便賜予她本只有出嫁的公主才會獲賜的封邑。

據新城長公主墓墓志銘載:

「封衡山郡公主,(闕八字)唯有輝,平原陋其加渥;湯沐増賦,廬陵愧其逾。」

8歲的新城就被李世民賜予封邑,且還在原有公主能夠享受的封邑的基礎上增加了封戶。

不但給了封邑且還超常對待,這般舉動足見李世民對新城是有多疼愛,可謂恩寵無以復加。

除了這件事,還有一件事更可見李世民對新城的疼愛:

新城在獲​封封​邑的同時,李世民賜予她「衡山郡」封號。

要知道《唐六典》有言:

「凡名山、大川及畿內縣皆不得以封。」

就是說只要是都城直轄的縣或是名山、大川所在地方都不可以拿來做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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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做封號?

大概是因為這些地方都自帶著極強政治意義,能得到封號的都是皇族中人,皇族再被賦予一個政治色彩極強的封號難保不會出現什麼問題,故而索性就禁止把這些地方當作封號使用。

新城卻能得到一個以名山「衡山」所在的「衡山郡」的封號,可見李世民對新城的鐘愛有多深。

除此,在唐朝,衡山除了是五岳之一,還有另外一層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是道家圣地。

道教「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有四處位于衡山之中:

第三洞天南岳衡山洞、第二十四福地青玉壇、第二十五福地光天壇、第二十六福地洞靈源。

要知道,道家對唐朝的意義遠比其他朝代來得重要和尊貴許多,因為唐朝李姓皇族自認的先祖就是道家鼻祖老子李耳,故而李世民能將道家圣地賜予新城為封號,其疼愛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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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所言:

「近代或有未笄年而賜湯沐者,亦如公主之號,以寵重之。」

新城能在未成年的情況下獲賜封號和封邑,足見李世民對她的恩寵是榮冠諸子。

李治更不用說,新城是他唯一還在世的嫡親妹妹,在當時因皇位之爭李治又與嫡親兄長李承乾、李泰老死不相往來的情況下,新城也是他唯一能觸摸到闔家團圓的一個人。

故而對新城,李治是掏心窩的疼。

日后,也正是這份發自肺腑的疼愛,加上其他些許原因,李治才會下旨以皇后禮下葬新城。

新城的前半生無疑是幸運的。

生在本是無情的皇家卻沒有被無情對待,反而是得到了在皇家堪稱「稀世之寶」的親情,父親疼愛,嫡親哥哥更是溺愛,從未看到過,也未經歷過皇家最為陰暗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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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那個婚姻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年代,即使是生在皇族,且還深得皇帝恩寵的新城長公主,她亦也逃不過婚姻被支配的命運。

古代皇族公主的婚姻,多數都是為政治而服務的,或與敵國和親換取邊界太平,或與重臣聯姻換取皇權穩固,或與母族婚配換取母族榮耀......

總之公主的婚姻向來由不得自己做主,該嫁給誰系由皇帝一人做主。

或許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有得必有失吧!

公主生下來便衣食無憂,享受著常人不曾擁有的尊貴與榮耀,但與此同時她也得承受著人生被支配的命運,生來便被限制能干什麼,不能干什麼,一切的一切自己全然做不了主,只能聽從皇帝的安排,即使明知皇帝的安排是錯誤的,也不能反抗,只能是悉聽尊便。

李世民雖然極度疼愛新城公主,但是在皇權和女兒面前,他只能,也只會選擇前者,用女兒后半生的幸福來換取皇權的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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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城而言,不幸中的萬幸是,她畢竟是李世民最疼愛的幼女。

雖說在女兒的婚姻上李世民更多偏向于政治聯姻,但是在聯姻的對象上李世民卻一直慎重考慮,盡量選擇長相端正、家境優渥、品德甚佳且為人老實的朝廷重臣之子為新城的丈夫。

貞觀十七年(643年),李世民為還是8歲的新城公主選中了一位準駙馬。

這位準駙馬的身份可很是不一般,他的名字叫魏叔玉。

魏叔玉的父親就是貞觀朝大名鼎鼎的諍臣魏征。

李世民有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以人為鏡」中的人指的就是魏征,能被李世民視為可明得知的鏡子,魏征地位可見一斑。

魏叔玉是魏征的嫡長子,也就意味著將來他將全盤接受魏征的政治遺產,包括爵位、蔭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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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魏征受封鄭國公,國公為唐朝一等公爵,位列從一品,僅次于王、嗣王和郡王,食邑三千戶,魏征死后,作為嫡長子的魏叔玉就會繼承國公爵位,及三千九百戶食邑(九百戶是李世民在魏征死后特別恩賜的),成為鄭國公府新一任的國公。

魏叔玉無論是家世,身份還是財富,都是當時最佳的駙馬人選。

且魏征家風甚嚴,魏叔玉此人也不是什麼紈绔子弟,自身也是才高八斗,頗有才學,可以說新城嫁給魏叔玉很是合適,至少日后不會受委屈。

然而,世間之事有時候就是如此地巧妙,往往總是不喜隨人愿。

魏征死后不久,太子李承乾謀反案暴露,此前被魏征推薦重用的陳國公侯君集和中書侍郎杜正倫被查出參與謀反,前者被處死,后者被遠貶。

李世民懷疑魏征結黨營私,恐怕也牽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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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又得知魏征曾將寫給自己的諫辭,私自拿給史官褚遂良看,便對魏征由懷念變成怨恨,由此新城與魏叔玉的婚約隨即被取消。

一段可能的金玉良緣,被一紙詔書徹底擊碎。

魏叔玉既然不適合再做新城的準駙馬,疼愛新城的李世民便又再次精心挑選,想從朝廷重臣的后代中再次挑選出最適合新城的準駙馬。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李世民駕崩前夕,或許有感自己時日無多,為了能盡快看到自己最疼愛的女兒出嫁的那一天,他終于是下定決心讓長孫皇后的族弟長孫​詮​做新城的駙馬。

長孫詮的父親是揚州都督府長史長孫操,長孫操是長孫皇后叔父長孫敞的兄弟,也就是說長孫詮與長孫皇后是同一個高祖父(長孫稚)的后代。

長孫詮的家世雖不如魏家,但也不差,且最主要的是他是李世民最寵愛和尊敬的長孫皇后的族弟,故而李世民終是選了長孫詮做自己的女婿,新城的駙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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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自己的女兒嫁過去不會受苦,能繼續享受著無上的榮華富貴,作為父親的李世民可謂是煞費苦心,特意將長孫詮的父親長孫操從長史提拔為四品岐州刺史。

此前長孫操可只是一個五品的長史,一夜間就連升六七個品級,這樣的升遷速度若非皇帝隆恩,是絕對不可能做到的。

以尋常而論這樣的升遷絕對是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才能做到。

可別小看唐朝四品的品級,唐朝的官員品級可不似清朝那般不值錢,連替皇帝看管鑾駕的掌鑾儀衛事大臣都是正一品大官。

要知道,唐朝輔佐皇帝處理朝政事務的宰相也多只是三品,由此可見唐朝的四品有多值錢。

除此,唐朝地方可不像清朝有總督、巡撫、布政使這樣的一級官員,唐朝的刺史直接向中央負責,與清朝的總督、巡撫擁有同等的地位和權力,是為封疆大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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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操僅憑一個兒媳婦就能升到別人至少幾年的時間才可能升到的這麼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見李世民對女兒新城真的很疼愛。

對新城公主,李世民真的是疼愛到極點,為了女兒甚至不惜直接動用皇權拔高新城夫家的地位,婚后的事情都給安排得妥妥當當的,這份父愛著實讓人羨慕。

不幸的是,李世民雖已經決定讓長孫詮做新城駙馬,可還是沒能看到女兒出嫁的那一天。

貞觀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649年7月10日),李世民崩于含風殿。

李世民去世后,原本已經基本準備就緒的新城大婚只得被迫往后推遲。

古人遇父母離世需服喪三年,皇帝駕崩更需如此。

李世民駕崩后,新城的嫡親哥哥李治于靈前登基稱帝,是為唐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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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我們也說了,李治對新城那也是萬分疼愛,可以說是用情最深的其中一位。

起初,李治為了不耽誤妹妹新城的婚期,他在650年正月便開始著手準備新城的大婚典禮,想著等國喪​孝除​后便立刻讓妹妹風光大嫁,十里​紅妝​嫁進長孫家。

然而,李治此舉卻遭到了唐朝宰相于志寧的強烈反對。

他認為就算是在尋常人家,待嫁女兒為父親守喪三年都是理所應當之事,更何況是皇家,皇族更應該為天下人做表率,故而他堅持要求新城長公主必須守滿3年的孝期方能出嫁。

于志寧身為當朝宰相,他的意見代表著朝堂上多數官員的意見,于志寧既然反對新城在國喪​孝除​后就立刻大婚,自然也就代表著朝堂上多數官員反對此事,見此李治也只能作罷。

群臣的反對,讓李治迫不得已只能將妹妹新城的婚期繼續往后推遲,但李治卻始終沒有忘記妹妹新城大婚這件事,依舊是在暗地時刻準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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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三年五月廿三日(652年7月4日),也就是新城守孝滿3年整的前3天,李治便立刻將下旨增邑五千戶(實封500戶)給自己的妹妹,以此提前慶賀妹妹出嫁。

不得不說,李治對新城這個妹妹真的很是疼愛。

新城嫁入長孫家后,李治也直接用手中的皇權直接拔高身為新城公公長孫操的政治地位。

「永徽初,加金紫光祿大夫,賜爵樂壽男。」

新城嫁入長孫家不久,李治便加封長孫操為正三品金紫光祿大夫,并賜爵樂壽縣​男​。

婚后,因為有李治這個十分溺愛她的皇帝哥哥做靠山,長孫家自然不敢虧待她,別說是虧待,恐怕就連一句重話都不敢說。

當然啦!新城的駙馬長孫詮也是一個知書達理、溫文爾雅的好男人,可謂是金玉良緣。

新城長公主的墓志銘在描述她與長孫詮這段婚姻時,這樣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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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諧琴瑟,韻偃笙簧。標海內之嬪風,為天下之婦則者矣。」

可見,新城與長孫詮的婚姻無疑是恩愛和幸福的。

然而,生在皇家,嫁于官宦尤其是重臣之家。

無論身份幾何,無論是否愿意不愿意,他們不可避免會被牽連進黨爭之中,而一旦陷入黨爭,家族的命運無非就2種結局:

要麼飛黃騰達,要麼全族落難。

顯慶四年(659年),也就是新城嫁給長孫詮的第8年,長孫一族黨爭失敗,全族落難。

長孫一族之所以落難,表面看似是長孫一族領頭人長孫無忌因為阻止武則天封后,從而在武則天封后后被武則天一黨清算,最終全族落難,被殺的被殺,流放的流放,無一好下場。

然而,事實上真是如此嗎?實則不然。

長孫一族落難,跟武則天是否封后沒有直接關系,實質上就是李治想除掉已經威脅到自己皇權的長孫一族,他只是借著武則天封后為由,行對付長孫一族之​實​,繼而重振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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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已經功高震主的長孫一族,他們的落難是歷史必然的結果。

縱觀中國的封建史,臣子的權力一旦越過皇權之上,那麼最終只有3種結局:

要麼臣子廢帝,要麼臣子篡位,要麼皇帝殺掉臣子。

顯然已經嚴重威脅到李治手握的皇權的長孫一族,他的結局不言而喻。

黨爭失敗后的結局就是全族落難。

自古皇家多是無情,長孫詮雖是李治最疼愛的妹妹新城的駙馬,但是在皇權面前,​這點​關系實在是微不足道,甚至可以說忽略不計。

對新城而言,李治先是皇帝,后才是嫡親哥哥,一旦涉及皇權和親情,作為皇帝的李治顯然會先選前者,再選后者,親情始終是​大不過​皇權的,畢竟王朝的統治才是最重要的。

故而,長孫一族落難后,長孫詮自然也難逃一劫,長孫詮被流放巂州后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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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詮原來可以不用死,甚至不用被流放,只要李治說一句話,新城仍然可以和長孫詮過著琴瑟相諧的幸福生活,安度后半生。

然而,在皇權面前,李治選擇了放棄親情,不顧妹妹新城的感受,也不顧她今后的生活,選擇將她深愛的丈夫長孫詮流放并處死。

據新城長公主墓志銘所載:

「雖外尊大義,不登叛人之黨。而內懷專一,​無虧​字(闕)之(闕)。蘭澤靡加,塵彌(闕二字)之鏡;鉛(闕)罷飾,網綴回鸞之機。貫秋柏以居貞,掩寒松而立勁。」

長孫詮被殺后,新城雖沒有直接向自己的哥哥李治發怒,但卻從此不再梳妝打扮,以沉默消極的態度表達憤懣。

顯然,李治的無情終是傷害到了新城,雖然面對皇帝,面對自己的哥哥,新城不敢直接流露出自己的憤怒,但心中仍然很是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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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法向外界宣泄出自己的不滿,久而久之自然也就逐漸變成心疾,并最終憂郁成疾。

可以說,新城長公主只活到30歲便香消玉殞,罪魁禍首就是她的嫡親哥哥李治。

就算之后,李治為了彌補自己犯下的過錯,再次為新城挑選了一個名叫韋正矩做駙馬,并也再次利用皇權讓韋正矩直接從奉冕大夫升為正三品的殿中監,連升八級。

但是,無論李治怎麼做,仍改變不了一個事實問題,那就是李治害死了新城最愛的丈夫長孫詮,新城也因長孫詮的死患上了心疾,身體一日不如一日。

龍朔三年(663年)二月,新城長公主終是因病香消玉殞,年僅30歲。

新城長公主的死源于心病,如果李治在處理長孫詮一事上能稍稍講親情,選擇放過長孫詮,哪怕是削職為民,新城也不會那麼早就香消玉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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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必然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度過自己的后半生。

可是,李治在處理長孫詮一事上,終究還是選擇以皇權為重,漠視新城的感受,讓其痛苦一生,直至因心病而亡。

李治心里明白妹妹新城到底因何而亡。

但是,皇帝的臉面卻讓李治打死都不愿意承認是他間接害死了自己的嫡親妹妹,甚至為了堵住世人的悠悠眾口,他甚至冤枉駙馬韋正矩是害死新城的兇手,并將他處死。

如此行徑,著實讓人​不恥​。

不過,李治也并非是一個完全無情無義之人。

他清楚妹妹新城歸根結底是被自己間接害死的,所以為了彌補對妹妹的虧欠,也為了給自己的心里找回一點安慰,他傳下詔書,以皇后的禮儀為新城長公主舉殯。

在新城長公主出殯的那一天,李治親自主持祭禮,包括皇后、太子、諸親王和王妃,及在京所有文武官員和命婦都服喪哭臨,在外官員不能親臨舉喪,也必須服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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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李治還下令讓新城陪葬昭陵。

當然,在李治的心中,自己只是間接害死妹妹的兇手,真正害死妹妹的是那些在她身邊日夜照顧著她的宮女內侍。

在他看來,這些宮女內侍若悉心照顧新城,讓她開開心心度過每一天,妹妹就不會死。

憤怒之下,李治將所有曾經陪侍新城公主的宮女內侍全部流放,并又下了一道旨令:

將公主墓內壁畫中所有的侍女面部都統統毀去。

為什麼李治會把新城長公主墓中侍女壁畫中的侍女面部全部毀掉呢?

因為李治認為侍女生前保護公主​不力​,公主死后她們也沒有臉面再去見自己的主人于地下。

這實在是天下奇聞,李治才是害死妹妹的兇手,可他卻遷怒于下人,這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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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女壁畫的臉部被挖,這只不過是李治掩耳盜鈴罷啦!

與其說是侍女沒臉在地下見新城長公主,倒不如說是李治害怕死后沒臉見自己的嫡親妹妹。

或許,李治下令將侍女壁畫的臉部挖掉還有另外一層意思,那就是也同時代表著他自己死后也沒有臉再去見自己的妹妹,他這麼做或許也有懺悔的意思在。

當然,事實的真相到底如何,千年之后的現在已經無法得知。

千年之后,當考古隊打開新城長公主的墓穴,經研究被挖掉臉部侍女壁畫后,將這血淋淋的事實剖露在世人面前的時候,我們只能感慨一聲:「可悲可嘆!」

自古皇家多無情。

即使生在衣食無憂的皇家,即使是深受兩代帝王的寵愛,新城終究敵不過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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