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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和「縣令」有什麼不同?別看一字之差,兩者其實天差地別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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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和「縣令」這兩個 古代封建王朝的官職稱呼,乍一聽,似乎都是 縣長的意思。事實上,兩者之間 一字之差卻是天壤之別。

封建制度的演變

說起「縣令」,鮮少有人知道, 縣令的出現甚至比皇帝還要早,甚至早到要從 遠古時期講起......大禹治水有功,成功當上華夏民族的領袖。大禹死后,將自己的領導位置傳給了兒子啟,自此,中國正式進入 「父傳子,家天下」的封建王朝。

大禹治水畫像

到了周朝,封建制度發展為 分封制,即 周天子對全國進行區域劃分,隨后任命王室成員和功臣到不同的地方各自進行治理。周朝初期,由于各地諸侯都十分賢明忠誠,感激于周天子的分封,所以這種分封制也就十分有效。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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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襲制的存在,各地諸侯的能力也一代不如一代,忠誠度也大不如從前,自此, 分封制逐漸崩潰,各諸侯 擁兵自重,互相傾軋,周天子形同虛設。由此進入到一片混亂的戰國時期,新的行政制度隨之產生。

周天子的分封制

縣令的由來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各自 分裂獨立,互相吞并,戰火連天,局勢變化于斗轉星移之間。每當打下新的地盤,就不得不頭疼于 如何管理這片新的土地,因此, 「縣令」這一官職應運而生。

由于這片土地是諸侯國通過戰爭侵略得來的,所以,土地上的原住民多多少少都會 對侵略者產生抵觸情緒。而侵略者們為了補償戰爭之中自身受到的損失,往往會對被侵略土地上的人民進行 橫征暴斂,使得原住民與新的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愈發劇烈,地區局勢也會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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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蕩不安,不利于休養生息。

戰國時局圖

因此,新土地的管理問題便成為了一塊燙手山芋,十分難以處理,但要是撒手不管,也難以使統治階級對于這塊土地的統治權得到長久的維持。

為了取得 原住民對于新的統治階級的信任,征服者往往會 從當地拉攏一些有威望的本地人來擔任這個地區的 領袖和管理者,并將其稱之為 「縣令」。這些縣令在當上縣令之前,就十分具有號召力,因此,由他代替統治階級來管理這個地區,也能讓更多的原住民信服。

縣令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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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此時的縣令也并不會被賦予太多權力,平時主要就是負責 維持治安、征收錢糧就已經足夠了。而戰國時期之所以不敢讓縣令擁有太多權力,主要還是因為諸侯國國土面積小,所以也最害 怕內部造反,一旦造反,整個國家的覆滅都將會是輕而易舉。所以,中央統治階級必然會想方設法地將權力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后,諸侯國的概念便不復存在了。面對統一之后的廣袤國土,為了 便于中央集權和管理,秦始皇便決定將原先分封制的行政制度改為了 郡縣制度,自此, 縣便成為了一個正式的行政單位,縣令也正式成為了專屬于縣這一行政區域的官員。

秦始皇統一六國的插畫

但這時的縣令,也并不是那麼讓人完全接受的。因為許多人都還留存著分封時期的概念,不愿意承認自己已經成為了秦國人,所以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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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見郡縣制下的基層父母官:縣令。所以,縣令的處境似乎變得更加尷尬了,甚至于劉邦起義時,就是通過殺掉沛縣的縣令來開頭的。

不過,無論是秦還是漢,都明確規定了 人口萬戶以上的縣,縣官稱縣令。魏晉南北朝時期,由于戰亂頻繁、人口銳減,這一時期的縣長官便統統都叫做縣令。隋唐時期,縣令的品階和叫法分得更加細致繁瑣,時至如今,縣令大概等同于一個縣的中共縣委副書記,是 僅次于中共縣委書記的二把手。

影視劇里的縣令

說完了縣令,再來看看知縣有什麼不同?

知縣的由來

知縣最早產生于唐朝末年的五代十國。隋唐時期,縣的最高長官就是縣令,但是到了軍政割據、各自為政的唐末, 唐朝天子已然形同虛設。此時,縣作為唐代地方政治的基礎,歷來都是各方割據勢力爭相搶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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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藩鎮割據

此時,唐朝天子雖然形同虛設,但這些地方割據勢力的將領也不好 過于明目張膽地直接將原本的縣令趕走,于是便 派遣自己的官員去和當地的縣令進行「共同治理」,好進一步 削弱縣令手中的實權。

宋代時,深怕地方武裝勢力過于強大從而威脅中央集權的 趙匡胤,一邊推行 重文輕武的政策,一邊對地方基礎官職進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便是對縣令的任命進行改革。宋代的縣,是按照人口多寡和位置的戰略性分為望、緊、上、中、下五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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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匡胤杯酒釋兵權

對于上中下這三個中低等級別的縣,依舊按照以往的傳統設置縣令來進行管理,但是對于望、緊這兩類人口眾多、戰略性強的縣,便由 中央派遣朝官進行治理,而且,這個中央派遣地方的朝官還是采用 輪換的制度,并不是固定的。

尤其是宋代時期, 科舉制度繁榮,許多中榜的預備士大夫便會被朝廷輪流派遣到地方進行基層鍛煉,有了一定的 資歷積累再回京為官。而這些從中央委派到地方掌管縣務的官,就被稱之為 知縣。在文人墨客興盛的宋代,參加科舉制度、步入仕途的人尤其之多,所以被派往地方的知縣數量,也在 逐漸超過傳統縣令的數量。

宋朝的官員

久而久之, 縣的最高級別長官,便都被稱為知縣了。歷史上著名的 王安石,在考中進士之后,也是先被派往地方擔任淮南節度判官,后來又被調往鄞縣擔任知縣,因政績頗豐回京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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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來的 元明清三代,也都沿用了宋代的「知縣」叫法,縣令由此逐漸淡出歷史舞台, 被「知縣」取而代之。

與人民群眾同在

知縣和縣令的區別

最后來總結一下知縣和縣令的區別所在。兩者從設立之初就截然不同,縣令 出現的時間更早,一直都是地方縣級行政區的最高官員,直到 唐末和宋代才開始逐漸被知縣取代。而知縣出現的時間就晚得多,且一開始就是以 臨時性質的職位為主,直到明清時期徹底取代縣令才開始逐漸趨于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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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正在交頭接耳

但總的來說,二者 官階高低的區別其實相差不大,朝中地位都不高。縣令一直都很 正規穩定、而知縣在宋代只不過是 仕途小白刷經驗用的道具。不過,縣令再穩定也只不過是 地方官,跟那些遲早成為 中央官的知縣還是明顯不同的。同時,由于知縣這一職務在基層之中是中央權力的代表,是 通往中高級官員的上升通道,所以也更能激發官員們的工作熱情。

知縣判案的畫像

值得注意的是,縣令與知縣, 被賦予的行政職能就完全不同了。縣令,作為縣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在當地的權力確實很大。但是有了知縣的制約,權力就會被「稀釋」不少。知縣不僅可以 任命幕僚、頒布政令,還可以 對縣令有任免、賞罰、舉薦的權力。甚至可以對該縣的兵役進行調度,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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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指揮權。

知縣訓虎畫像

相比之下,縣令作為地方官,僅有 民事訴訟,征收賦稅,教化民眾的本職工作,自然沒有中央官的那種任命幕僚、頒布政令的行政職權,也最多只能調度 縣衙之中的衙役。所以,知縣的權力,自然比縣令的權力大得多。直到明清時期,由于官僚體制的縮減,知縣干脆直接將縣令所負責的部分也兼并執行,縣令便徹底不復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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