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價不斷上漲,房產的價值越來越高。對于大多數普通家庭來說,房產是家庭最大的資產,這可是費盡畢生血汗錢換來的。對于老人來說,當自己離開時,都希望把自己的財產毫無保留傳承給子女,至少可以確保子女能夠住有所居,或者奠定基本的物質生活基礎。
不過,關于房產的傳承和分割問題一直困擾著大家。主要就是圍繞兩個焦點問題展開,一是房產分割如何做到不留後患?二是房產傳承如何做到支出最少的稅費?事實上,之所以會出現這兩大問題,主要還是受到我們國人傳統思想影響。在發達國家,他們傳承房產的主要方式就是立遺囑,在生前就把房產分配安排得妥妥當當,很少有子女因為房產分割之事「對簿公堂」。
避免糾紛的狀態,從而選擇最佳的過戶方式。
無論是父母,還是子女都應該提前了解知道。
第一種,「生前贈與」過戶房產方式
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前贈送一些物品,
是不需要費用的,也屬于正常現象。
但是,房產贈與則不一樣,根據相關制度要求,
房產被列入不動產范疇,房產贈與會產生相應稅費,各種稅費加起來還不少。
在實際辦理過戶時,當事方需要承擔費用,主要包括個稅、契稅、評估費和公證費4大類種。
好在個稅于2009年給予免徵。所以現在我們贈與房產就是後三項費用,
比例分別為契稅3%、評估費0.25%、公證費1%,計費基數為房產總值。
舉例:1套總值500萬的房產,通過贈與方式過戶產生的契稅為15萬、
評估費1.25萬、公證費5萬,三項費用合計過戶費用為21.25萬,
確實不少,一個普通家庭年收入也未必有這麼多。
第二種,「生前買賣」過戶房產方式
買賣過戶,凡是買賣過房子的人都比較熟悉,操作相對簡單,
生前買賣過戶方式就是按此種方式操作即可。
按照最新的房產買賣制度,房產買賣過戶與房產價值、面積、房產證獲得時間、
套數等因素有關,主要稅費包括個稅、契稅、增值稅三個類種,
個稅:若為普通住宅,房產交易總價的1%,若為非普通住宅,房產交易總價的2%;
契稅:若滿5唯一,房產面積小于90平米,契稅為交易總價的1%,房產面積大于90平米,
交易總價的1.5%,若為非唯一房產,則契稅為房產交易總價的3%;
增值稅:房產證滿2年,增值稅免交,不滿2年,則為房產交易總價的5.6%,
也是買賣交易最大的一筆稅費。另外,還有80元的登記費。
舉例:同樣以1套價值500萬的普通房產為例,假如該套房產滿5年,
面積110平米(高于90,低于144),若通過買賣方式過戶,
則產生的稅費分別為個稅5萬,契稅7.5萬,增值稅免除。
那麼結果是,買賣過戶產生的費用合計約12.5萬元,相比前面講的贈與過戶費用少約40%。
當然,買賣交易稅費雖然時有變化,按照未來趨勢,若增加持有環節稅費,
如房產稅,勢必會減少交易環節稅費,所以,買賣過戶房產的費用只會逐步減少,而不是增多。
第三種,「離世後」過戶房產方式
老人離世後過戶,在國內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主要還是受國人傳統理念作用。
一方面是因為子女難以啟齒,讓老人誤會爭奪家財,
另一方面,老人也擔心若房產在世時過戶,萬一子女後面又不孝順。
由于我們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遺產稅,離世後過戶房產方式,
辦理手續還是比較簡單的,因為不需要像前面兩種過戶方式
辦理繁瑣的手續和產生相關的稅費,只需要繳納幾百到幾千的登記費和公證費。
不過,離世後過戶方式還有兩個弊端:
一個是若老人在世時沒有立遺囑安排好房產分配事宜,加之子女多,
很多時候子女會因房產份額分配問題發生矛盾,如果某一個子女獨自繼承,
還須要其他制度繼承人書面放棄繼承權利才行;
另一個是離世後的房產屬于「遺產」,若這套遺產屬于繼承人非唯一房產,
再轉賣這套房子還需交納房產差額20%個稅。
三種房產過戶方式選擇總結
通過對比分析可知,在現有規定下,貌似離世後房產過戶方式花最少錢最省事,
但對于很多人來講,繼承來的房產並不是唯一房產,即使是唯一,
若沒滿5的情況下,還需要交納房產差值20%的個稅。
最終的結果是,分析這麼多,原來通過「買賣」過戶的方式花錢最少,
也沒後遺症,是大多數人最適合的過戶方式。